Tag: 安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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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必严
有法可依 有法必依 执法必严 违法必究 想说说跟司法有关的话题,脑子第一个蹦出来的就是这16个字,好像来自高中政治课本。 有法可依,是给人大的任务。而这后三条,在我看来,都在说一个意思。 举个轻松的例子:昨天看《人在囧途》,里面牛蛋扛着一罐4L的牛奶,被机场安检拒绝通过,无奈之下,只好一饮而尽,喝到吐奶。机场禁止携带液体是出于安全考虑,那么是不是应该出于人性化考虑,当情况确实合理时放行液体呢?比如牛蛋这种情况?虽然我带液体过安检的时候,也强烈希望这样,但是理智告诉我,不行。 原因很简单,这样会导致执法漏洞。 执法标准,应当尽量简单,绝对客观,悬而未决的争议就不要作为大规模推广的执法标准(安检这样一件小事,可能还上升不到“法”的高度,但意思一样,别较真)。一旦其中加入了人为主观判断来影响执法结果,就不可避免地打开了漏洞,有漏洞就有被利用的方式。在安检这个问题上就是,这次因为你是牛奶放你过去,下一次就有可能有人把危险物品伪装成牛奶带上飞机。这次你喝一口证明是牛奶,下一次恐怖分子就有可能想办法使得第一口喝下去的也是牛奶或者至少是不那么致命的东西。安检时间设备条件有限,彻查是不可能的,说句不信任安检的话,就是安检无法证明自己能准确分辨出违例者是值得信任的还是可以伪装的,所以干脆统统采取最严格的制度,绝不留漏洞,宁枉勿纵。总之,一次徇情,就给绕过这道防线提供了范例,留下了隐患。 这其实,就是劣币驱逐良币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