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发明家之云音乐

我以为自己是个发明家。

数学家的数学理论被科学家拿来用,科学家的发现被工程师拿来用。与直觉的想象不同,工程师的成果不是直接到了你我的手中,还要被发明家过一道水。

搞出先进的玩意儿固然非常牛逼,搞清楚这些先进的玩意儿有什么用的能力也毫不逊色——正如网络协议中每一层都有存在的意义——这需要你非常熟悉这些先进的玩意儿并且对你要解决的问题拥有敏锐的嗅觉。这不是一件像听上去简单的事情。就好比不是层二的协议就一定比层三的协议复杂一样。

好,这是写在前面的话。以后我会把自己想到的稀奇古怪或者稀松平常的点子描述在这里。有可能是技术构想,有可能是商业逻辑,有可能是技术构想加商业逻辑,也有可能是牢骚。还有可能是被现在已经上市的某商业产品提醒而惊呼“哎呀我擦,这个我几年前就想过啊”的事后诸葛亮idea。

大概是研一的时候,我从电三楼的八卦阵走出来,耳朵上挂着mp3,切着playlist,暗呼不好,我喜欢的XXXX好像忘记拷了。为什么没拷呢,是因为128M的mp3空间不够了。不如上谁谁实验室那儿,比较近,直接拷一下吧。

同样的一首歌,在好多硬盘里面都静静躺着,我觉得很浪费硬盘空间。每一首歌,为了放进便携设备,每个人都要download一遍,这个重复的动作也很烦。音乐是要花钱的,但大家总有办法弄到免费的音乐,感觉占了便宜,不免像花栗鼠一样辛勤地屯曲子,这样也很傻。

我当时想,应该有这样一种网络服务,他合法正当地拥有一切市面上发行的音乐作品,或者说他本身就是发行渠道,并且以极高的带宽对全世界的消费者提供服务。所有的消费者不需要维护自己庞大的音乐库,只需要维护自己喜欢的音乐列表。你想听什么,这儿就有什么,大带宽无延时,这该多好。

为什么没有呢?我当时考虑,首先,公开发行过的音乐作品何止千万,应该没公司有那么大的存储。其次,移动通信无法提供那么大的带宽。“我们实验室的工作任重而道远啊”——这就是我当时的结论。

现在看看,存储方面,我们有Google做典范,肯定不是问题。移动通信方面,至少愿意付费的消费群体是可以有这种带宽体验的,最不济家庭固网接入用户是可以有这种体验的。类似的产品也有一些,比如虾米,比如豆瓣电台,比如人人电台之类。它们也顽强实践这种云音乐的原则,很少提供直接下载。其中虾米做的真的是最好的,除了UI上面还跟我想象的有差距,基本可以做到,只要你有网络接入,想听什么歌就有什么歌听。

当然我觉得最震撼还是iTunes Match这玩意儿。有兴趣的可以自己google这是个啥,简单说的话:这是个音乐服务,交年费就可以在你的移动设备间自由同步音乐,牛逼之处在于,音乐的来源可以是你自己上传,并且如果iTunes Music Store里面有的,就会自动使用Store里面的版本。换句话说——把你的黑音乐洗白了。

论对网络带宽的利用,iTunes Match好像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儿。但论云音乐储量,他有庞大的iTunes Store,论让用户拜托本地硬盘,依赖云端音乐,他又真正做到了极致,不由你不渐渐远离硬盘里的宝贝儿。

人们对在过去的日子里面很重视的资源是有追逐的惯性的。曾经有个故事说一个非洲饥荒之地收养到欧洲的女孩,几年之内都被发现偷偷把面包藏到被子里,虽然这么做已经毫无意义。但她就是不自觉这么做。盗版音乐用户也是这样,虽然他们一副浑然不觉他们用来存音乐的移动硬盘已经够他们付好几年iTunes Match的年费了。惯性经济账,其实很难算。

说句题外话,据说iTunes Match是靠读取音乐文件的ID3 tag来判断音乐内容的……那么……录一堆噪音,打上正确的tag是不是就可以从iTunes Store骗免费音乐听了?我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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