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租房一般例行付三押一,大多都习惯了。
房东房客都有违约可能,要给都应该给对方质押金,不能单方面不公平。
既然有押金在手,凭什么要我一次付多个月房租?押金在手租金在手都是可以生钱的,现金流为王!
一次付N个月租金,就意味着多付了N-1个月租金,也就是说下面的N个月损失了Sigma(1,2,…N-1)=N(N-1)/2倍(一月租金一月的利息),也就是每月损失(N-1)/2倍(一月租金一月的利息)。
每付一个月的押金,就意味着租赁期间你每个月损失(一月租金一月的利息)。
这样可能比较抽象,我们代入一些实际的数字。
假设,A付3押1每月1000元价格租了一间房,而B付3押0租了条件相同的一间房,C付1押1,D付1押0,假设一年定期存款利息3.6%,那么1000元一个月的利息大概为1000×0.036/12=3元。
显然,D的情况最理想。
ABC依次每个月与D相比分别损失6元、3元、3元的潜在资产收入,这部分损失自然被房东吃进了。
看起来不是很多,但还隐藏了很多别的潜在利益。
首先这里的资产收入是用一年期定期存款为基准的,这常常可以更高。
其次ABC最高被同时占用的现金流为4000元、3000元、2000元,多付多押的方式把完全可以平坦到每月的现金流压力集中到了某几个月,现金流峰值压力增大。设想如果租客每月盈余只是恰好能付得起房租,这样的额外现金流占用就足以让他举债。
简单说,付的越多,押的越多,现金流被侵吞的越多。
我们提倡付1押1甚至付1押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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