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深不睡,对NMOU发展有点想法,随便写写,大部分目前来看都是不切实际的。
一、乐团存在的意义
NMOU, National Music Orchestra of USTC,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学生民族乐团。
按照章程里面的写法,乐团是为宣传推广中国民族音乐而存在的。我觉得这个说法太大,我们承受不了(当然面上不能这么直白)。在我看来,为科大维护一支有能力演奏一定水平民乐管弦曲目的学生乐队本身就是一个很有意义的事情,不需要额外寻找意义。有一支这样的乐队,对外可以表现科大校园的人文素养,对内给师生以音乐欣赏,对上是学校宣传的手段和工具,对下为同学提供表演机会——不仅仅为民乐特长生,甚至不仅仅限于表演。
换句话说,乐团是一个服务型的社团,而不能是一个票友俱乐部——这没法提供乐团可持续发展的动力。
二、乐团存在的形式
乐团首先是一个学生社团,依附于学校团委。无奈,依照过往的经验,学校团委给予乐团的支持并不足够。不仅如此,还有宣传、外联等方面的诸多限制。理想的模式是存在一个独立于学校的非营利组织,人员真包含乐团,乐团的一切活动都在名义上与这个组织合作完成,从而拜托团委指定的各种限制,同时利用学生社团的身份提供校内资源的支持。
当然,这个想法远了点。
三、乐团需要的资源
1. 专业的管弦乐队指导——目前的赵老师,希望这样的人脉能传承下去。
2. 按声部成比例的后备演奏员(包括指挥)——坐等专业特长生不是办法,需要从三方面改进:1). 挖掘潜在力量,指有一定民族器乐基础甚至很强基础略加适应可以简单排练的同学。2). 培训初级演奏人员。可以考虑扩大规模,不至于每一支曲子需要用上所有的演奏员,使得水平一般的演奏员负责一般水平的曲子,水平较高的有精力处理一些高水平的曲子。拉开层次。3).适当的外援。
3. 稳健的后勤支持。耗材、采购、谱务、宣传、IT、场务、服装、化妆等等,都是比较累,但又很重要的部分,目前所有都是兼职。
4. 外部支持。主要指经济支持,来自团委方面的政策支持也很重要。我们需要外部赞助、需要与团委良好的关系。
5. 健康的组织结构与制度章程。现在的家长制,看把褶子给累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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