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制度

引子:

  1. 前几天在香港,注意到街面上宣传强积金受托人选择的广告,心疑是不是近期香港政府正在主导让雇员自由选择强积金受托人。刚才搜了一下,果然如此:http://minisite.mpfa.org.hk/eca/tc/index.html
  2. 一路向西里面,Frankie被大陆妹色诱要求包养,对方开价2000每月,Frankie默念“2000而已嘛,我每个月强积金都要交2000了”。如果知道香港政府硬性规定的个人缴费比例,就可以反推Frankie月薪。这个念头让我按捺不住,刚才查了一下,是5%,那么Frankie月薪是四万港币。
  3. 斯巴达以后,无论是不是纸上谈兵,多少乐于关心国策。

众所周知,国内有严重的养老金亏空。简单说,国家弄了离退休制度,许诺给老年人的退休金,原本是打好了如意算盘从年轻人交的养老金里面取,可惜人口红利逐年消失,眼见着过几年交得钱就不够付了。养老金是社保,说穿了还是保险,跟商业保险的运营模式没有区别,要么跟规模红利要钱,要么跟时间红利要钱。养老保险这样的缴费时间长,兑付延时也长的保险,要时间红利是最合理的。如果转而打规模牌,拆东墙补西墙,除非保持适龄离退人员高死亡率,否则必然崩溃。

上世纪八十年代美国的的401k,和本世纪初香港的强积金,就是典型的向时间要效益的养老计划。典型的特点是:1、强制性。雇员和雇主共同出资,必须出资。2、税务优惠。3、鼓励投资,自负盈利。4、变现能力差,往往需要退休年龄之后方可变现,否则有政策限制或者高昂税率。几个特点联合之下,雇员在有工作能力期间按收入抽取一小部分用于投资,经过较长时间之后,取出用以养老。长时间投资往往比短期投资更容易消化风险,因此有很大概率雇员将不需要政府额外的补贴养老。这种相对自负盈亏(主要是盈),自己缴费的份额自己吃进,不会补贴给别人,主观感受确实好一点。政府也撇清了责任,基本是双赢。不过也不是完全没有风险:自负盈亏意味着金融机构只要能糊弄百姓就可以赚钱了,这比糊弄政府要顺手多了;如若加强政府的监控权,又是滋生腐败的土壤。

国内呢?养老金也具有强制性,也有税务优惠,变现能力也差,只是投资渠道不广泛、预期收入是确定的而且双轨制,所以非体制内的年轻人自然怨声载道。

我倒不太担心养老亏空的问题。养老保险是政府社会保障,不够了就要多交钱少领钱早工作晚退休?谁规定只能从养老金里拿钱?! 真亏空了,财政该补该安抚,哪里逃得掉。比较差的估计过几十年也不过是几万亿的亏空,也就是一年的三公消费。话说回来,在资金管理上我国确实是一贯保守的,比如公积金,比如医疗保险。


Comments

One response to “养老金制度”

  1. 谁能给我解释一下 斯巴达是什么意思?
    我忘记了……

Leave a Rep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