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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知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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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举一些事例:
员工顶撞老板,老板有权开了他,跟言论自由无关,因为企业是私有财产。
立场鲜明的私有报刊,几乎从来不发表对立方的观点,跟言论自由无关,因为是私有财产。
有人在你家里说了不中听的话,你有权把他赶走,跟言论自由无关,因为你家是私人领域。
不经你的同意,外人不可以进入你的房产,跟迁徙自由无关,因为房产是你的私有财产。
夫妻离婚后,不想再听到对方说话、不想再看到对方,跟言论自由无关,因为这是每个人的私人权利。
。。。
上述都属于私人领域,无须别人授权即拥有管理权和支配权。你是否想跟某个人说话、交往,决定权完全在你,这跟言论自由无关。
你现实中也可以“拉黑”一个人,禁止他进入你家喧哗,在公共场合堵住自己耳朵不听他说话,这也跟言论自由无关。
另一些情况则不同:
公民批评首脑,首脑要开除他的国籍、赶他出国,这跟言论自由有关,因为国家不是首脑的私有财产。
公民批评执政党,执政党无权对他禁言,这跟言论自由有关,因为国家不是党产。
。。。
题主看出区别了吗?国家不是统治者的私有财产,而是所有国民共有的。现代统治者不是古代的皇帝,帝国的统治权来自武力,皇帝可以说全国都是他的私有财产,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但现代统治者不同,任何现代独裁者都不敢这么说,哪怕是当代君主专制国家的国王。
还是上面那个例子,有人在你家说了不中听的话,但这次所在房产不是你独有的,而是你和他共同拥有的,那么你就无权赶走他,这种情况下,你只能容忍他的“言论自由”。你与对方共有享有同一项财产的事实,使你丧失了惩罚对方口出不逊的权利,除非你把他拥有的部分房产收购到自己名下,而后再把他赶走。
既然国家不是一党一人的党产和私有财产,而是全体国民共同拥有的,那么面对公民的批评,统治者就必须尊重国民的言论自由,而无权惩罚国民的口出不逊。反之,这不适用于私有财产和私人领域。
正是上述区别,对“侵犯言论自由”做出了限定:主要指政府侵犯平民的言论权利。言论自由是为了防止官欺民,而平民与平民之间谈不上侵犯言论自由(这里所说的平民包括私有企业和非政府组织等)。民间的言论权取决于私域的所有权,跟言论自由无关,就算西方国家的一份左派报刊从来不发表右派投稿的文章,相当于拉黑了所有右派作者和右派言论,但也没人说这份左派报刊侵犯了右派的言论自由,尽管报刊就像知乎一样公开、能被所有人看到。
正因为如此,言论自由的条款一般列入宪法(中国也如此),宪法主要是规定和限制政府,而非管束平民。即便一些极端的情况,如民与民之间以暴力和恐吓的方式让对方闭嘴,虽涉及言论自由,但法律上一般归为对财产和人身权利的侵犯。政府则不同,别说政府自己动手,就连政府对此执法不力甚至背后纵容,就是个言论自由的问题,甚至涉嫌违宪。
还是最开始的例子,老板开了非议自己的员工,会有人说这个人专断、容不得不同意见,甚至说企业违反了劳动法规,但没人会说老板和企业侵犯了员工的言论自由。可是当政府和首脑面对非议自己的公民时,没收了批评者的护照,或对批评者所在企业施压和授意、解雇了批评者,毫无疑问就是侵犯言论自由。老板和首脑同样都在惩罚批评自己的人,但区别就是如此之大,因为言论自由主要是制约政府和首脑的,不能套在民间社会。
有一个概念叫“群己权界论”,说的就是这个道理。所谓言论自由,不是要求人们在私域内容忍不同声音,而是指不同声音在公域内共存。在你家里,你有权赶走我,无论你我的观点是否相同;但在广场上,你没有这个权力,你必须接受我们共存于一片蓝天下的事实。
当然,私域内容忍不同声音值得提倡,有人在你家里指着鼻子骂你,你却唾面自干、笑脸相迎,那么我赞你高风亮节,但这跟言论自由无关。
回到知乎的问题,知乎是个企业,拥有知乎网的管理权,这种管理权来自私有产权,且有权将部分权限授予每个用户。既然知乎将拉黑和删评的权限交给了用户,就成了用户的个人权利。关键在于,知乎和用户都是“民”,无论知乎网对用户言论的管理权、还是用户拉黑删评的权限,都无涉言论自由。
但有一种情况例外,最近几乎天天看到[不宜公开讨论的政治内容]的私信通知,这才是侵犯了言论自由,因为这源于政府压力甚至政府授意。相比之下,网友之间是平民与平民的关系,我屏蔽拉黑你,你可以说我小肚鸡肠,却跟言论自由无关。
更何况,如果没人举报我,知乎怎么会给我发私信?只许某些人仗势欺人的暗地里下绊子、挟政府之势真正的侵犯言论自由,就不许我“与侵犯言论自由无关”的反击?真就这么好意思?
即便不考虑上述性质的迥然相异,仅考虑数量,也不可类比。看看各大网站,每天屏蔽删除多少评论?其中有多大比例来自题主所说“标榜民主自由”的网民?仅从数量来看,已经是极大的不公平了,这还不包括数倍于此的、料想评论后也必然被删除、因此也就不评论的、相当于隐性被删除的无数言论。这桩桩件件可是我拉黑几个人、删除几条评论能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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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选以往的回答简单说一下民主的基本逻辑:
民主到底有什么用?为什么世界上那么多人坚信民选的政府才是合法的,甚至连朝鲜也要在国名内加上民主俩字?
问两个问题:政府的钱是哪来的?法律为什么能管你?第一个问题的答案很简单:政府的钱来自税收和公共财产,是全民的。但既然是全民的钱,政府和官员凭什么管呢?如果有个人想代你理财,但不经你同意就把你的钱拿走(明目张胆或偷偷摸摸的拿),就算他一再声称为你好,想必你也会认为他是劫匪和窃贼。同理,要想管全民的财产,当然就要经过财产所有者即全体国民的授权,这就是民主的基本原理。这甚至跟理财能力都无关,就算我理财能力再强,也不可以不征求财产所有人的同意而强制代他理财。
第二个问题则比较复杂。可以这么理解:老板之所以能管理员工,是因为员工自愿签订了工作合同,最有钱的老板,面对最贫穷的员工,也不可以不经员工的同意而管理对方。如果有某个人,不经你同意就对你指手画脚,你胆敢不听话,他就会打骂你、拘禁你,那你成了什么?你成了他的奴隶!只有奴隶主,才无须征求奴隶的授权而管理对方。这是自由人与奴隶的根本区别,自由人和奴隶的区别不在于劳动强度,很多自由人的职业,如运动员和军人的劳动强度比奴隶高得多。自由人并非没人管,但要想管理自由人,必须要经过他的授权。同理,要想制定法律管理国民,就要经过国民的授权,因此立法机构要民选,唯有如此才具备制定法律管理国民的正当性。
补充:既然有人提到,就简略谈谈公域和私域如何界定的问题。目前主要是几种方式:1,通过民主选举(适用于是非善恶难以取舍或较为模糊的领域)。类似于引用段落中提及的,员工将多少私权交由企业管理,要通过双方的契约确定,在政治层面就是公民用选票为政府和立法机构授权,确定公域和私域的界限。2,宪法规定(尤其适用于是非善恶分明的领域)。哪怕与民主相悖,基本权利也不得侵犯,例如某小镇一共四个人,其中三个人不能因喜好而投票杀掉并吃掉另一个人。3,事实依据(如文明社会普遍认同的是非善恶也会失效的领域)。这类事项并非靠人多、人道主义能决定,例如保守教徒和狂热信仰的信徒不能通过投票否定进化论和相对论等科学理论,因此政府下属的专业机构应该与选民仅保持较为疏远的间接或名义授权关系、获得较多的不受民意左右的独立性。
对于一个有效的民主制度来说,限制民主的适用范围、着重强调2和3尤其重要,一开始设计宪法和制度时就应该考虑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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