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电视片播映引起轰动,演员均为业余人士,角色把握都很到位而且自然。
记者好奇问:”那位泼妇演得真好,她是?”
答:”哦,她是公交售票员。”
问:”黑社会老大呢?”
答:”曾任过多年公安局长。”
问:”伪君子呢?”
答:”当过大学教授,如今为政府官员。”
问:”纯情公主演得那叫一个感人,她是?”
答:”从夜总会找来的。”
问:”土匪?演得是太自然了。”
答:”当过城管,现在在税务局。”
问:”老骗子呢?
此人无任何做作的痕迹。”
答:”是个成功的律师。”
最后记者问:”那个店小二呢? 任劳任怨,随叫随到,加班还不给钱,从没怨言。”
答:”嗯,是很到位,以前干it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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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n Wang
Here, there and everywhere

你可以云,可以并行,可以分布式。
但是需要同步。

日历
公司的会议培训通知都是从outlook里面发来的,直接accept日程安排比复制下来到google canlendar里面去更新方便100倍。所以我需要一个东东帮我同步outlook的calendar和Google calendar。还好有这个东西。
我的Blackberry随身携带,calendar放在上面无疑是个不错的主意,非常好的是,google calendar也可以同步它。
问题出在它也可以让我跟outlook同步,某天同步了一次,结果出现了问题:它把我在outlook添加的被同步到google calendar里又同步到blackberry上面的安排重新同步回了outlook。于是我有了时间冲突的两个安排,但是我不知道,直到我那天同步了六次。。。。

我要说的这种同步不是日历,是不经意的环路带来的数据风暴。

邮件
邮件不处理,是会撑爆邮箱的,所以往往会有一个本地备份。可是当你需要在两台或以上的电脑上,比如一台台式机和一个破笔记本,处理邮件时,邮件被分成两部分是一件要命的事情。我的方案是备份到台式机上,在台式机上把本地备份所在的目录给特殊用户开可写权限,然后在笔记本上用特殊用户登录网上邻居,映射这个”本地备份”,这样两台电脑上都可以备份到同一个备份文件去。虽然有个小小的缺点就是两边不能同时访问这个备份文件,outlook会锁死,不过瑕不掩瑜。
那当然,这个看起来简单,折腾起来也很耗时间的,我很有成就感。
同事在我笔记本上看了看,:”直接远程上去不就完了么,反正你台式机也不用关”。

乌鸦……
沉默……
我要说的这种同步不是邮件,是费尽心思的毫无用处。

BLOG
我有两个blog,至少两个。同样的内容分别在不同的blog发布是很傻的事情,我这么觉得,所以我想同步一下该有多好。
blogger可以在你发布一篇blog之后用blogsend把内容发布到指定的email去。
live space可以允许你从你指定的email地址发送到它指定的email地址来更新。
可是我曾经试了半天,这两个东西就是不能合作。
今天仔细google了一下,发现大家都不能,唯一的解释是微软在作祟~
唯一的solution是把同样的内容分别在不同的blog发布。
我要说的这种同步不是blog,而是有时候dirtywork居然就是相对较好的solution。

Twitter
twitter很火,你不注册一个就很没面子。我就有一个。
因为很火,所以有很多C2C(Copy to China)的网站,你不注册一个就显得很没有面子,我也有一个。
还有校内,开心,facebook,以及一大堆的SNS网站。你不注册就显得很没有面子,我全注册了。
可是每天把这些都登录一遍,我就不用干别的了,再加上今天这个被墙,明天那个维护的,让人烦不胜烦。

有个叫做hellotxt的网站很有意思,可以一次把你在这个网站上更新的state更新到你设置过的所有社交网站里去,于是看了看。可是这不就是我说的dirtywork么?小于等于二叉无环的网络,才是最健康的网络。
我要说的这种同步不是twitter,而是当dirtywork被机器take的时候,人们就觉得它不那么dirty了。

什么?这才四种?谁说标题是七种就一定要写七种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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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n Wang
Here, there and everywhere

给学Java找点应用场合,也算订个业余目标,没有作品,哪怕是粗制滥造的,怎么都不能算告一段落的。

三点requirement备忘:
1、整合message界面。
2、新jiwai到达提示方式整合profile设置。
3、封装消息传递的API接口,保持对其他类jiwai服务的可扩展性(比如Fetion)。

需要学的东东:
1、Java
2、BlackBerry Environment API
3、Web API handling.

目前为止这三个一个都不会。

每个小孩子,都有获得超越年龄的生理能力的欲望——我是指速度、高度、力量等等。无法打败别人(不被人打败)、无法追上别人(不被人追上)是很多人童年的阴影——好吧,可能只是我。

力量和高度的比较相对速度来说更显而易见一些,换句话说,速度往往还有的努力改进。所以记事起,我就没有停止过对速度的追求。我的第一辆车,就是幼儿园小朋友适用的那种小三轮。我已经不记得我是怎么拥有它也不记得是怎么失去它的了,我现在唯一记得的情节,就是某一次我妈把我丢在姥姥家办事,我不肯非要跟着去,于是倔强之下,开着车上了马路,一路狂蹬,尾随我妈的大二八,如果有个左灯肯定还拼命打想要超车,现在回忆起来,还有热血澎湃的感觉。

无奈那种小三轮驱动齿轮跟行驶齿轮几乎是1:1耦合,而且不像自行车一样有飞轮这么高级的技术,而是轮子转几圈脚就得转几圈,不出50m我的脚就被车轮骑得受不了了,哇哇叫了起来试图引起我妈注意。我妈当时回头轻蔑地看我的那个眼神,我现在都忘不了。